闫庭玉,男,1957年3月生,贾汪区原国土资源局退休职工。自1986年成为贾汪区普法宣讲团宣讲员,30多年来,闫庭玉的普法讲课宣传活动多达1000余场,受益听众多达10万人次。指导、协助、组织集体、企业、村民、个人参与诉讼140多起。特别是2008年内退后,闫庭玉自费自驾先后走遍了全国334个地级市、地区、自治州、盟,222个陆地边境国界点和本区134个行政村(居)开展普法宣传工作,被民众称为“普法壮士”、“普法使者”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《云好人》网站看到的,谢谢!请记住永久网址:http://www.yunhaoren.com